关于举办石材护理工国家职业资格(高级)培训班的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6-27 00:00:00   编辑:石材网

各有关单位、个人:

中国石材协会自2007年以来,已分别在全国各地举办了26期石材护理工国家职业资格(初、中级)培训班,共有1300余名员工参加了培训,并通过考试鉴定取得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核发的初、中级职业资格证书。为了培养石材护理企业的高技能人才,满足石材护理行业发展的需要,应广大企业和学员的要求,经国家建材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同意,协会决定从今年起,举办石材护理工国家职业资格(高级)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与考核对象:

从事石材应用护理专业的人员,物业公司、清洗公司、保洁公司、酒店业有关人员或与本行业相关人士等。

二、申报条件:

(1) 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及以上;

(2) 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及以上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及以上。

二、培训与鉴定内容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石材护理工国家职业标准》对高级工的工作要求进行培训和鉴定,分为理论和实操两部分进行。

三、符合申报条件者从即日起可向协会报名。报名时请提供以下资料:

(1)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单位盖章);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同版彩色照片2张;

(4)石材护理工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5)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者请提供学历证书(复印件)。

四、培训考核时间、费用、地点另行通知。

五、报名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云

报名电话:010-57811177

传真:010-57811179

附: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

中国石材协会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七日


来源:中国石材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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