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开展渣土车专项整治行动 企业入"黑名单"经营将受影响

发布时间:2020-10-26 15:03:05   编辑:石材网

即日起至2021年3月15日,泉州市开展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渣土车专项整治行动

设立检查点开展现场执法

泉州网10月26日讯(记者 王金植 文/图)记者从市渣土办获悉,即日起至2021年3月15日,泉州市开展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渣土车专项整治行动,市渣土办将联合交通运输、公安交警、城管等部门,每月组织开展不少于1次异地交叉执法统一行动,并建立渣土运输管理考评机制,按月对各地违法违规查处数、源头倒查追责、联罚联放等工作进行量化考评。对渣土车管理工作滞后、交通乱象突出的县(市、区),将采取通报、约谈、加密异地交叉执法频次等方式,强力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

渣土车违法被执法人员查处

视频抓拍查处违法渣土车

据介绍,矿山、水泥厂、混凝土搅拌站、砂石料场、在建工地等渣土运输装载源头的行业主管部门将督促业主单位安装使用称重设备和车辆视频抓拍系统,接入全市工程运输车辆安全管控平台,建立并落实货运车辆装载、计量、放行、责任追究等制度,杜绝非法改装、“两非”渣土车入场作业、超载超限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安全生产规定不落实的企业,将按照《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采取约谈、责令整改、责令停产停业、实施行政处罚等措施,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目前,全市涉及渣土运输的建设工地92个,已安装11个称重设备,全部安装抓拍系统;涉及渣土运输的水利项目6个,搅拌站75个,石料矿山16个,已全部安装称重和抓拍系统。

各地公安交警部门将建立渣土车每季度外观查验工作制度,定期对辖区在册的渣土车外观进行一次查验并做好查验记录。对私自改变栏板高度、改变密闭装置或装置破损、反光材料破损或脱落、轮胎和灯光等安全机件不符合要求、未安装右侧视觉盲区视频监控及红外线雷达报警装置或预警功能无法正常使用的,将联合交通运输部门,责令企业限时整改,未消除安全隐患的机动车,禁止上道路行驶。

及时清理不适岗驾驶人

市渣土办将牵头组织交通运输、公安交警等部门,建立渣土车驾驶人平台资格证制度,严把驾驶人背景核查、岗前培训、资格证注册、日常安全教育和在岗驾驶员继续教育等环节,及时清理不适岗驾驶人,进一步提升驾驶人安全意识和职业素养。

各地渣土办将矿山、水泥厂、混凝土搅拌站、砂石料场、在建工地等渣土装载源头单位周边道路列为重点整治区域,每月牵头组织不少于2次联合统一行动,严查超速、超载超限、闯红灯、非法改装、“两非”渣土车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查处的“两非”渣土车要严格落实联罚联放和“一超四罚”工作措施,并源头追溯,将违法违规行为抄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联合惩戒严打违法行为

我市将进一步加强渣土运输管理,规范行业秩序,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引导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切实消除问题隐患,对纳市级安全生产失信“关注对象”和“黑名单”的生产经营单位强化联合惩戒。

市渣土办成员单位将及时将失信“关注对象”和“黑名单”企业通报属地职能部门及渣土办,同时在媒体上曝光;各行业主管部门将及时通报本行业系统,防止行业系统与“黑名单”企业发生新增业务往来。行业主管部门将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进行约谈,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敦促其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严格自律、诚信守法、履行社会责任。

行业主管部门将加大对失信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频次,对失信“关注对象”每月不少于1次,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每月不少于2次,指导督促其抓好整改。对列入“黑名单”的生产经营单位暂停新增工程发包、暂停新增核准路线牌、暂停新增车辆业务。

各县(市、区)渣土办将开通举报投诉电话,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并严肃查处执法人员内外勾结、买卖“路牌”、“黄牛”带路等问题。对通过蹲守、尾随、盯梢执法车辆等方式,为超限超载、非法改装车辆和“两非”渣土车“带路”等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公安机关要依法顶格处理。市渣土办举报电话:28986081。

责任编辑:蔡奇凡


来源:泉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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