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岗岩公开询价采购项目二次公告

发布时间:2013-04-26 00:00:00   编辑:石材网

花岗岩公开询价采购项目二次公告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25日 发布人:黄山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项目编号:HZCG2013X023

黄山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受采购人委托,现以公开询价方式对花岗岩进行公开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询价须知

1、被询价的供应商必须是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全部要求。

2、对本项目感兴趣的供应商,请在 2013 年 5 月 2 日 15 时 00 分前,向我方针对某一品牌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若有选择性报价则作废。

3、供应商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表示认可我方提出的上述要求,且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将被记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在今后规定的时间内不得参与我方组织的任何政府采购活动。

4、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我方组织的询价小组将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该供应商的报价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5、付款方式:根据合同约定支付。

二、项目服务技术要求

包号

采购项目

采购参数及其它要求

1

花岗岩

约2800平方米,规格为30*60cm,厚度为4cm,颜色为芝麻灰,要求供应商中标公示无异议结束后十日内供货完毕,并提供发票。数量按实结算。货到后十日内付款完毕。

备注:1、若有附件,附件内如有参考品牌,仅作为说明没有限制性,被询价供应商可以在报价函中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要优于或相当于技术规格中要求的标准。

2、本次询价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每包必须报全。

三、编制供应商报价函要求

1、被询价供应商报价函要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提交法人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否则按废标处理。

2、被询价供应商报价函须密封分包装订,并在密封袋上注明所投项目及包号。请将报价函及相关资料一式二份( 一个正本、一个副本 )密封后递交本中心。否则按废标处理。

四、其他

供应商报价函送达地址:黄山市屯溪区齐云大道35-1号2楼(市设计院二楼);联系人:吴 丹;联系电话:0559-2354561;传真:0559-2354561;邮编:245000。

黄山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2013 年 4 月 25 日


来源: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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