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陶县陶朱广场雕塑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3-05-08 00:00:00   编辑:石材网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SDFZT20130502-030

1.采购条件

定陶县陶朱广场雕塑工程,己经定陶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采购人为定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委托山东法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地点:定陶县城新区。

2.2采购范围:雕塑等的设计、制作及安装。

2.3工程规模及标段划分:本项目总投资约90万元人民币,共分3个标段。

第一标段:“八景”雕塑(共8个,材质为汉白玉)和底座文字雕刻,具体详见图纸。

第二标段:“天下之中”雕塑(共1个,材质为不锈钢,颜色为中国红)及基础设计,具体详见图纸。

第三标段:“文化柱” 雕塑(共8个,材质为青石), 具体详见图纸。

2.4工 期:各标段均为6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行业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及使用要求。

2.6承包方式:雕塑等的设计、制作及安装总承包、包工包料。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其他

3.1潜在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3.2潜在投标人须具有雕塑设计、制作及安装的能力,拟派往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城市雕塑创作设计资格证书》

3.3潜在投标人可同时投报多个标段。

3.4前来报名的本项目委托代理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作为本项目的授权代表,必须在投标报名、购买谈判文件、领取补充通知及参加谈判等投标活动中凭本人身份证亲自到场参加。

3.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投标人,请于2013年5月07日至2013年5月13日(工作日时间,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到定陶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持以下资格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3份进行报名(过期不予受理)。

① 企业简介;

②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到场)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到场);

④ 拟派往项目负责人的《城市雕塑创作设计资格证书》及其身份证;

4.2潜在投标人须在报名时领取投标诚信承诺书,并凭借盖章签字的承诺书领取谈判文件。

4.3领取谈判文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谈判时间及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谈判时间、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2013年5月28日0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采购人:定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法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王主任

电 话: 0530-6269996

2013年5月06日


来源: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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